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丨适用范围
工业固体废物成份检测、工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检测、危险废物鉴别、城市污泥
丨测试项目
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检测项目90项,城市污泥检测项目16项
丨测试标准
《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687-2014);
《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749-2015);
《固体废物 汞、砷、硒、铋、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/原子荧光法》(HJ 702-2014);
《固体废物 热灼减率的测定 重量法》(HJ 1024-2019);
《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》(GB 15555.12-1995);
《固体废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891-2017);
《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》(HJ 781-2016);
《固体废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(HJ 711-2014);
《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》(HJ 712-2014);
《固体废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912-2017);
《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950-2018);
《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951-2018);
《固体废物 丙烯醛、丙烯腈和乙腈的测定 顶空-气相色谱法》(HJ 874-2017);
《固体废物 有机质的测定 灼烧减量法》(HJ 761-2015);
《固体废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 47 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963-2018);
《固体废物 镍和铜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751-2015);
《固体废物 铅、锌和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786-2016);
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》(CJ/T 221-2005);
pH值、酚、氰化物、矿物油、有机物含量、含水率、混合液污泥浓度、锌及其化合物、铜及其化合物、铅及其化合物、镍及其化合物、铬及其化合物、镉及其化合物、总钾、总汞、砷及其化合物。
丨测试设备
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TAS-990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、气相色谱仪7820A、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OPTIMA 8300、电子天平XS205DA
丨服务流程
丨适用范围
工业固体废物成份检测、工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检测、危险废物鉴别、城市污泥
丨测试项目
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检测项目90项,城市污泥检测项目16项
丨测试标准
《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687-2014);
《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749-2015);
《固体废物 汞、砷、硒、铋、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/原子荧光法》(HJ 702-2014);
《固体废物 热灼减率的测定 重量法》(HJ 1024-2019);
《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》(GB 15555.12-1995);
《固体废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891-2017);
《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》(HJ 781-2016);
《固体废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(HJ 711-2014);
《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》(HJ 712-2014);
《固体废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912-2017);
《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950-2018);
《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951-2018);
《固体废物 丙烯醛、丙烯腈和乙腈的测定 顶空-气相色谱法》(HJ 874-2017);
《固体废物 有机质的测定 灼烧减量法》(HJ 761-2015);
《固体废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 47 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963-2018);
《固体废物 镍和铜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751-2015);
《固体废物 铅、锌和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786-2016);
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》(CJ/T 221-2005);
pH值、酚、氰化物、矿物油、有机物含量、含水率、混合液污泥浓度、锌及其化合物、铜及其化合物、铅及其化合物、镍及其化合物、铬及其化合物、镉及其化合物、总钾、总汞、砷及其化合物。
丨测试设备
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TAS-990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、气相色谱仪7820A、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OPTIMA 8300、电子天平XS205DA
丨服务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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